深夜,手机随着歌单随机播放
然后忽然听到了这首歌《Five Hundred Miles》。
然后,将这首歌单曲循环了起来。
忽然发现音乐是个神奇的东西,没有国界,跨越种族。
我是一个肤浅的音乐爱好者,喜欢上一首歌的原因不外乎是因为旋律、歌词、嗓音。这首歌也是如此,轻快的旋律加之清新的嗓音把我吸引了。
我喜欢这种轻轻的唱法(抱歉,我不是音评人,一点相关专业只是都没有,我甚至都不识谱),现在的很多歌,唱得都很用劲,非常用力,声嘶力竭。
用力唱却不能深入人心,而这首歌,好像轻描淡“写”,却直指人心。
全曲听来,旋律轻快,纵是告别之词,但因知自己一定会回来,所以这首歌在我耳中,除了浓浓的不舍之情还有对未来必将荣归故里的壮志凌云。
无数在外的拼搏的游子,或已功成名就,或在苦苦挣扎,但内心柔软的深处永远有一块地方,是属于故乡的。
此刻的我在某个城市的地铁上,地铁到站后我将会看到高楼,大厦和霓虹,虽然已经买房居住在这个城市,但这一切都恍如隔世,每逢佳节,还是会想起故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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